法官禁止男子在網上寫前女友 下令刪除博客
時間:2011-12-14 21:20:55
- 來源:網絡
- 作者:KingJulien
- 編輯:ChunTian
分手總是讓人痛苦的,互聯(lián)網向傷心而憤怒的一方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武器。明尼蘇達男子Andrew John Arlotta和Ann MarieJohnson分手后,他的前女友從法庭獲得了禁止騷擾她的限制令,因此心碎的他在互聯(lián)網發(fā)泄了不滿。
Arlotta創(chuàng)建了名叫Help Ann Johnson的博客,他透露Johnson喜好性和身體虐待,質疑她有心理健康問題。他還通過電子郵件,向Johnson的家人、朋友以及在摩根斯坦利工作的同事轉發(fā)博客鏈接。
在被數(shù)字騷擾了一年之后,前女友向法庭尋求新的限制令。法庭作出裁決,John Arlotta違反了限制令,勒令在五十年內禁止他在互聯(lián)網上聯(lián)系Johnson或與Johnson有關系的第三方,禁止寫可能對 Johnson安全或隱私有負面影響的內容,并下令他刪除Help Ann Johnson的Blogspot博客。法官說,他前女友的免于騷擾權利高于他的言論自由權。法學教授Eric Goldman稱,刪除整個博客是極其罕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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